
2026级全体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八条规定: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要求及规定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无法按期入学的,须按规定向学校申请请假或保留入学资格;未请假、请假逾期且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按照我校《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报到须知》《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缴费指南》管理要求,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行缴费注册制,新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费缴纳,方可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未按期缴费且未办理相关缓办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截至2026年5月25日,我校2026级部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未按期缴纳学费,且未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为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工作,严肃招生入学纪律,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我校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欠费新生名单及拟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一、公示事项
1. 公示对象: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全部未缴费新生;
2. 公示期限: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共计5个工作日;
3. 补缴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7:00,截止时间一到,学校将自动关闭缴费通道,逾期不再受理补缴业务。
4. 公示附件:《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欠费学生名单》,清单详细包含序号、考生号、姓名、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学习形式等信息。
二、处置规定
1. 凡在本次公示期限内足额缴清全部费用的新生,学校将正常受理学籍注册业务,统一纳入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
2. 公示期满后,仍未足额缴纳学费、且未成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新生,学校将依规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具体处置如下:
◦ 认定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 学信网学籍状态标注为“放弃入学资格”,该标注不可逆、学籍永久无法补办与恢复;
◦ 正式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入学名额不予保留。
3. 已按学校流程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且经学院审核通过的新生,不纳入本次欠费处置范围,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管理。
三、异议申诉受理
公示期间,若学生本人对公示名单信息存在异议,可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于2026年5月29日17:00前到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现场核查信息,也可致电咨询反馈。超出规定时限的异议申请,学校一律不予受理。
• 联系人:丁老师
• 联系电话:18779111118
• 邮箱:2415223926@qq.com
• 办公地址: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滨海大道777号
四、缴费规范及特别提醒
1. 所有新生学费须通过贵州工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缴费平台统一缴纳,缴费流程严格参照《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缴费指南》执行。
2. 我校从未授权、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代收代缴学费。请勿通过第三方机构、私人转账等非官方渠道缴费,避免造成信息录入错误、财产损失等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公示送达说明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对全体欠费新生完成正式告知送达。因学生个人联系方式变更、停机、未关注官方通知、个人疏忽等自身原因未能知晓公示内容的,公示期满后均视为有效送达,学校将依规执行相关处置,不另行单独通知。
特此公示。
附件:《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欠费学生名单》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5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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