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级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的通知》(黔教办学〔2014〕420号)文件和《贵州工贸职业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工作。为使此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基本要求:因工作需要或本人特长等原因可以申请转专业。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1)跨学科类别转专业者;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学籍清查者;
(3)入学未满一学期、二年级及以上者;
(4)未按学校规定缴清学费者;
(5)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三、申请办理时间
1.2026年9月14日—9月21日,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填写《贵州工贸职业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电子稿发邮箱2415223926@qq.com。
2.2026年9月21日—9月25日,将《贵州工贸职业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审核。
3.9月26日-10月9日,我院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转专业事宜。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转专业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位严肃对待此项工作。
2. 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3. 在校期间每位学生只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且转出后不得转回。
4. 对转入学生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的班级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转入学生必须补修。
5. 10月10日后,由学院通知转专业学生在学信网及贵州工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进行信息核对,核对信息存疑的请与继续教育学院丁老师联系,邮箱:2415223926@qq.com、手机:18779111118 丁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工贸职业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
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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